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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12-02-07 | 62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发〔2011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的根本要求,也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我国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我国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和市场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中期评估结果和总体实施情况要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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