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推进存量建筑改造。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政策,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热泵机组、冷水机组、外窗(幕墙)、照明设备、电梯等更新升级,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工作,推进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推动运行能耗超限额的公共建筑纳入重点用能建筑名单,促进重点用能建筑开展包括围护结构、机电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在内的深度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到2025年底,“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
3. 加强建筑运行管理。开展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政策标准落实情况。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鼓励公共建筑定期开展建筑节能运行调适工作,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适。探索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性能后评估工作,各地市加强既有公共建筑现状摸查。鼓励采用大型公共建筑“业主自建+数据共享”模式进行建筑运行能耗及能效监测管理,对高能耗建筑进行能耗和能效公示。以能耗限额为基础,探索建筑领域碳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