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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启动啦!
来源: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3-02-22 | 2037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


  推荐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审核公示。我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复核拟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三、申报和推荐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
  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

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art/2023/art_de9210c10d314345b4ba306d05958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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