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材协[2009]4号
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和省将分别编制《国家重点技术推广目录》《广东省重点技术推广目录》。
请各单位把符合要求的重点节能技术,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并于2009年5月6日前把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到协会秘书处。
省经贸委粤经贸环资[2009]2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环资〔2009〕644号和有关表格请在协会网站www.gdceramics.cn下载。
联系人:宋婧
联系电话:020—83326013
电子邮箱:gbma@21cn.com
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二O 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