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
珠江三角洲地区九市要打破行政体制障碍,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
调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创新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要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
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一体化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协调下,建立有关城市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及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合作机制。以广州佛山同
城化为示范,以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切入点, 积极稳妥地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
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提升整体竞争力。推进城市规划一
体化,优化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布局。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推进高
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撤除普通公路收费站,减少高速公路收费站,建立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统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形成统一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和成品油管道网络,实现区域内油、气、
电同网同价。统筹规划信息基础网络,统一信息交换标准和规范,共建共享公共信息数据库。统筹跨
行政区的产业发展规划,构建错位发展、互补互促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协同构
建区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实现区内空气和水污染联防联治。加强社会公共
事务管理协作,推进区域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2年,基
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初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到2020年,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
(五)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
环珠江三角洲地区是指粤东、粤西、粤北及周边省、区的相邻地区。要充分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
的辐射、服务和带动功能,促进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的多层次产业群和优
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协作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港口运输系统,形成贯通珠江三角洲地
区、连接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铁路通道。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梯度转移。加快建设
粤东、粤西地区石化、钢铁、船舶制造、能源生产基地,形成沿海重化产业带,培育粤北地区成为珠
江三角洲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配套基地。健全珠江三角洲地区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挂钩帮扶机制
,创新帮扶方式,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重点扶持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的产业转移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