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产业集群,在有条件的产业转移园区设立封闭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加快粤
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扩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培育新
的经济增长极。
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
生态建设,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率先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统筹建设占用和补
充耕地规模,积极整理开发部分低效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严格实行耕地占
补平衡。积极探索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学发展道路,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建设
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区。支持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保护河口和海
岸湿地,合理有序将围填海造地和滩涂资源用于非农建设,减少对现有耕地的占用。加强土地需求调
控,实行更严格的区域土地供应政策、土地使用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积极推
进工业园区按照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用地集约的原则进行提升改造,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城乡建设
用地集约化。探索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程序,强化监督。探索建立土地收益调节机制,利用经济
手段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材,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落
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
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57吨标准煤
。鼓励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垃圾发电、余热利用发电等工程建设。加强用电
需求侧管理,建立节电管理长效机制。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到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率达
到80%。建设城镇再生水利用系统。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指导和督促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制定循
环经济推进规划,积极探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价格、财政政策,建成一批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