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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年我省建材行业“名牌名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ro612f0f | 发布时间: 2012-03-08 | 1926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做好今年我省建材行业“名牌名标”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建材协会(商会)、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增强我省建材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协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2012年省名牌名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
(一)推荐2012年省名牌产品评价目录。请有意向申报省名牌的企业,结合自身发展的优势情况,提出今年评价产品,省建材行业协会负责建材行业评价目录推荐工作。推荐原则如下:
1、重点考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和广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产品,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等产品。不考虑高能耗、高污染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限制、淘汰、禁止的产品。
2、优先推荐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市场占有率较高,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度、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传统产业的产品。
3、优先推荐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产品。
4、优先推荐行业整体规模较大,产业集中度较高的企业产品,以及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小企业产品;适度照顾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产品。
5、前两年(2010年、2011年)已经评价过的产品原则不予推荐。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企业按照实际情况,填写《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评价目录建议企业情况表》(见附件),提供内容需全面、真实、准确。
2、各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情况简介一份,包括企业发展现状、经济效益、产品在全国及全省的知名情况。
3、以上材料请于3月20日前以书面文件和电子版(表格:Excel),报送至省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2009年列入省名牌产品评价今年到期复评的产品,以及有希望列入今年省名牌评价的产品,请相关企业认真做好申请工作。
二、省著名商标工作
请2009年获得省著名商标三年到期复评的企业(注: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保留“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持有人应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否则称号将被取消)和新申请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依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和申报工作的要求,抓紧与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联系,组织好申报材料,及时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报。
协会秘书处在此期间积极配合相关会员企业做好有关工作(如申报指导、材料准备和证明等),如有疑问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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