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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意见和建议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作者:秘书处 | 发布时间: 2021-09-15 | 549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研究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律修订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为期30天。

征集方式: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wym@chinacace.org。

征求意见提纲

一、循环经济的定义、实质、特征等。

二、发展循环经济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义。

三、国际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比较。

四、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原因等。

五、需要法律进一步重点规范的内容,包括:

(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绿色供应链管理;

(二)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的减量化;

(三)材料、产品、建筑物、包装物等的绿色设计;

(四)工业、农业、建筑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

(五)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

(六)废旧物资特别是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动力电池、风机叶片、光伏组件、汽车及零部件、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回收体系建设;

(七)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再制造及再生原料和再制造产品推广使用;

(八)水资源循环利用;

(九)垃圾分类与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

(十)互联网+资源循环利用、二手市场、共享经济、绿色消费等。

六、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具体修订意见,包括法律名称、框架结构、立法目的、循环经济定义、基本管理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奖惩措施、相关方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具体条款修改建议等。


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量观点鲜明、数据翔实、论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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