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兼并重组、投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对外扩张,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培育核心企业,迅速提高产业集中度。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石材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对重组后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
三、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六)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按照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对符合条件并纳入省技改资金项目库,但未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不超过专家核定符合本项目新设备购置额的10%进行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但未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20%进行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奖励分别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对新认定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的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万元,晋级补差;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5万元,晋级补差;对新立项建设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晋级补差。推动工业设计高端化,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国工匠”“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南粤工匠”等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云浮工匠”“云浮石材工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荣誉称号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服务外包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总工会)
(七)鼓励提升品牌质量。对获得一个“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不超过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规定费用50%的资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