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云浮市扶持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试行)。办法指出,云浮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动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未来云浮市打造千亿绿色建材产业集群的重要发力点。
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制造业当家、高水平谋划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把制造业这份厚实家当做优做强,在新的高度挺起广东现代化建设的产业“脊梁”。石材产业是云浮传统、特色、支柱、富民产业。立足于重大的历史使命、特殊的时代背景,云浮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动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未来云浮市打造千亿绿色建材产业集群的重要发力点。为鼓励和扶持石材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一)支持企业扩大规模。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年度纳统上规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超过10%的给予奖励,其中,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不超过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不超过2亿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4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二)支持企业加大进出口。支持企业积极扩大自营进出口,对首次年度进出口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首次年度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年度进出口额以海关统计口径为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云浮海关)
(三)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对首次“升规”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升规后第二年营业收入增长30%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资金;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鼓励产业集约聚集发展
(四)支持企业入园发展。鼓励石材企业入园(含现有园区和新开发园区)集聚发展,对入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进行事后奖补,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开展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对亩均产值、亩均税收排在同行业前列并符合环保要求的入园企业,在用地、用能、资金扶持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支持。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石材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根据企业意愿,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石材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出让供地。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石材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